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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BIPV!超低能耗建筑外保温增加面积,明确将不计入容积率和产权面积

发布时间:2021-09-29 来源:BIPV在线

“2019年,我国建筑运行用电量为1.89万亿千瓦时,约占全社会用电总量的1/4,其中70%左右来自燃煤、燃气发电,因支撑建筑运行所排放的二氧化碳高达11亿吨,若按照未来建筑规模750亿平方米计算,用电总量将在当前的基础上翻倍。”

在一次公开媒体采访中,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建筑节能研究中心主任江亿就曾指出,作为仅次于工业的排放大户,建筑领域的用电需求是最主要的排放来源,也是减排难点。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环境与节能研究院最新一份研究结果也显示,从建设到运营,我国建筑行业碳排放约占总碳排放量的40%,是名副其实的碳排放大户,而若维持现有建筑节能政策标准与技术不变,建筑领域的碳达峰时间约在2038年左右,这将明显滞后全国碳排放总量达峰时间,也将对兑现“2060碳中和”目标构成巨大挑战,因此建筑行业节能减碳挑战空前。

全球知名管理咨询机构罗兰贝格也曾对此作出预判,四成的碳排放占比意味着,要实现碳中和目标,建筑领域是必须全力攻坚的主战场之一,这同时也带来了广阔的产业前景与机遇,建筑全产业链实现碳中和的转型过程中,将释放超过10万亿级的新增投资空间。

根据罗兰贝格研究团队的研究发现,在建筑领域长且复杂的产业链中,80%的碳排放来自产业链上游的建材生产运输与建造和运行阶段电力、热力的间接排放,建筑运行直接排放仅占20%,因此建筑领域的碳减排需要建筑设计、建筑材料、建设过程、建筑运行等全产业链的减排举措推动,“建筑可通过分布式发电系统承担大量的电力生产功能,长期来看,尤其以建筑光伏中的BIPV市场有较大潜力增长空间。”

近日召开的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了《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草案)》。该条例草案明确提出:超低能耗建筑因采取墙体保温隔热技术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和不动产登记的建筑面积。既明确了容积率指标的计算规则,同时不让购房者为外墙保温层的面积买单。

该条例草案明确提出,绿色建筑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等级管理,根据国家标准,绿色建筑由低到高划分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同时,融合吸收了《河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绝大部分内容,并规定“《河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同时废止”。

河南省人大财经委负责人介绍条例草案初审情况报告时称,2013年,党中央、国务院将绿色建筑行动上升为国家战略,我省积极推动实施。刚闭幕的省委工作会议强调“要实施绿色低碳转型……推广绿色建筑、创新绿色技术、构建绿色屏障、倡导绿色生活。”同时,省政府要求“到2022年底,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要达到70%”。因此,制定《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非常必要。

条例草案包括了总则、规划与标准、建设与改造、技术创新与循环利用、使用与保障、法律责任、附则。增加了“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限定了我省发展绿色建筑范围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农民自建住宅除外)”;同时,对“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提出较高的标准要求。

此外,条例草案规定,对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因采取墙体保温隔热技术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和不动产登记的建筑面积;采用“空中花园阳台”新建住宅,其阳台空间的高度、绿化覆土深度、绿化面积比例满足地方规定的,其阳台绿化部分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和不动产登记的建筑面积。

【看点】

1、啥是绿色建筑?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民用建筑

何为绿色建筑?《条例(草案)》明确,本条例所称绿色建筑,是指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民用建筑。

为全面贯彻落实城乡建设领域的绿色发展理念,河南省参照湖南、广东等省地方性法规,在《条例(草案)》加入了“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

同时,为了保证绿色建筑落地落实,《条例(草案)》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土地出让或者划拨时,应当将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确定的绿色建筑等级和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2、按照国家标准,新建绿色建筑将被分为四个等级

赵庚辰表示,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我省新建绿色建筑由低到高划分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等四个等级。

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条文满足“控制项”的要求即为“基本级”,而一、二、三星级则需满足相关“控制项”的要求,根据每类指标的评分计算出所对应的星级。此标准包含“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五大指标体系。

此外,根据《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条例(草案)》将我省发展绿色建筑范围限定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农民自建住宅除外)”,并规定,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建筑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大于十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应当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提高绿色建筑发展要求,促进绿色建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推动创建绿色生态城区、绿色社区。

3、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如果没做这件事,建设单位最高可被罚50万元

在法律责任方面,《条例(草案》)规定,建设单位未在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委托设计、施工、监理合同中载明绿色建筑等级、绿色建造方式等要求或者明示、暗示其委托的单位违反绿色建筑要求进行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招标人未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绿色建筑等级、绿色建造方式等要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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